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(包括分包承包人)应当具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,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工程。
【注意】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、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。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,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。
(一)联合承包的有关规定
1.联合共同承包是指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;
2.联合承包各方都必须具有与其承包工程相符合的资质条件;
3.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。
(二)分包工程有关规定
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。
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单位的,定性为违法分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