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练习

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_2021年二级建造师《工程法规》每日备考知识
二级建造师网 时间:2021-03-09

  考点笔记:
  1、民事纠纷
  和解: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。
  调解: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仲裁调解、司法调解、行业调解、专业机构调解
  仲裁:自愿性、专业性、独立性、保密性、快捷性、执行的强制性和广泛性。
  诉讼:公权性、程序性、强制性
  2、行政纠纷
  类型: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裁决
  途径: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
  行政复议:提出行政复议的,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,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,如果行政机关尚未作出决定,则不存在复议问题;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,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;以书面审查为主,以不调解为原则
  行政诉讼:是法院解决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与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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